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理指南
2018/04/17 09:26:00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四十一、六十一、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四、审批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五、实施机关

市环保局、区县环保局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受理方式

现场受理(电子文档通过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网上提交)

八、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1.朝阳区霄云路1号,朝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区环境保护局。窗口电话:84681150

2.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1层106、101。电话:65003202、65068516

九、办理时间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周一至周五9:00至12:00、13: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朝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周一至周五9:00至12:00、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报告书项目60个自然日、报告表项目30个自然日

承诺办结时限:报告书项目20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不含公示时间

十一、办理科室

审批科

十二、申请材料

1、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请登记表(纸质及电子文档)(原件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附电子版)(原件2份)

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附电子版)(原件2份)

4、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的合同(附电子版)(原件2份)

5、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全本(公示稿)删除内容说明报告(附电子版)(原件2份)

6、项目立项批复 (如已取得需提交)(复印件2份)

7、 (1)建设项目用地为划拨的: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2)用地为招拍挂的:提交中标通知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复印件)

(3)用地为协议出让的: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用地为自有土地的:提交土地权属说明(建设相关)(复印件)

(5)利用现有构筑物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属于租赁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示范文本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请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十三、确定环评文件类别及网上提交

1.在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或在地址栏输入

http://zfs.mep.gov.cn/gz/bmgz/zjgz/201805/t20180502_435786.shtml)进行查看。

2.对照所申报的项目,参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若该项目属于“报告书”或“报告表”类的项目,请登录北京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bjepb.gov.cn/,网站首页中下部分,“在京环评单位查询”栏,选择一家环评单位为您所申报的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将所需材料进行网上提交,注意提示环评单位在提交材料时留好建设单位电话,以便我们联系通知现场核查。

十四、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审核、审定、告知

十五、审查内容及审查标准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必须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2.项目选址、选线、布局必须符合区域、流域和城市总体规划;

3.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标准或要求;

4.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5.建设项目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行业和本市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6.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必须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7.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

十六、批准形式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十七、有效时限

1.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十八、温馨提示

1.请填报准确的项目信息,尤其是项目名称应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一致,地址与房屋所有权证材料一致。

2.请您关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http://www.bjepb.gov.cn/)及朝阳区环境保护局(http://www.gdjtqy.com/)网站,及时了解环评相关最新法规及政策信息。

3.请您填写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电话及邮箱,并及时关注邮箱的项目反馈信息。加强与项目负责人的联系与沟通,以便更快更好的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