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7/11/30 09:35:0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市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普及宪法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按照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C2017] 62 号) 、《朝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要求,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结合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和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一)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和环境保护安全责任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三、活动目标

(一) 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教育,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促使广大环境保护工作人员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理念,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做到环境保护干部带头学习和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二)充分展示《安全生产法》实施三周年所取得的重大成果,配合街道地区办事处开展宣传活动,促进社会公众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更广泛更深入了解《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和环境保护安全责任,为社会各界人士知法、守法、用法营造浓厚氛围;促进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了解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活动内容和形式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加大全面普法力度,紧扣“12.4”国家宪法日和“《安全生产法》实施三周年”主题,结合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配合街道地区办事处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包括现场宣传咨询、网站专题宣传、微博和微信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

五、活动安排和实施

(一) 开展《宪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充分依托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资源,配合街道地区办事处采取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为广大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广泛宣传《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二)积极开展宪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十进”活动,通过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宣贯,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全社会遵守宪法观念,提高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三)推进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局外网、官方微博等媒体资源,积极开辟宣传专题、网页,集中、广泛开展宪法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学习宪法及安全生产法的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站队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宣传周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将环保工作与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切实把宣传周活动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加强统筹,确保效果。当前,临近年终岁尾,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繁重,各科室站队结合“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活动”和日常执法工作,深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使普法宣传与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同时做好图文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本次普法活动确得实效。